•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
  • 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8-09    阅读量:
  • 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保障学校及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以及省、市政府,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关于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、文件精神,制定本制度。
      一、领导机构 
      根据市综治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精神,我校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。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:
     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,学校成立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。
      组  长:何云峰
      副组长:汪华明、邓海云、胡达仁、陈宗华、刘孝文、贺红山、唐广勇、何仙玉、赵文玲、李胜
      组  员:盘家禄、李全凤、李鸽、高湘波、彭双宝、汪铁桥、周榕、邓国林、周克勤、陈真海、刘红梅、何伟、梁晓云、何泽学、曾丽娜、朱天喜、王言红、何启秀、各年级组长、系(部)主任、各班班主任
  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:周榕,副主任:何启秀。
      二、工作机构
      1.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
      组长:陈宗华
      组员:周榕、何启秀、安保法制处工作人员。
      2.学生安全责任小组 
      组长:贺红山
      组员:邓国林、曾丽娜、郭海燕、王世华、唐小翠、各年级组组长、各班班主任。
      3.教学安全责任小组 
      组长:胡达仁
      组员:彭双宝、周跃华、桂金菊、各系部主任、全体教师。
      三、工作职责
      1.领导小组组长:
      组长是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;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;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,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。
      2.领导小组副组长:
      具体负责各自分管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      3.领导小组办公室:
      负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;记录日常安全工作、安全责任落实、安全检查、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;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、总结的制定。
      4.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:
     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;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、车辆使用安全;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、事故及时报告制度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。
      5.学生安全责任小组:
     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;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勤工俭学活动、课外活动时的安全;每学期(年)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;对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和生理、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,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,确保其健康成长。如遇特殊、异常情况,及时告知其监护人。
      6.教学安全责任小组:
     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,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,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;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,尤其是体育、实验、信息课的安全;保障“综合实践活动 ”课的安全;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。
      四、奖励与责任追究
      1.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,视情况给予表彰、奖励;一学年中,对无安全事故年级、班级的年级主任、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;
      2.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、奖励;
      3.一学年中,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,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;
      4.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,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,年终考核不得评为“优秀”;
      5.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,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,应责令其限期改正;
      6.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、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、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,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。
     
    2019年8月9日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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